人口总量得到控制 全民素质不断提高

来源:国家统计局设管司   日期:2013-12-24 18:19:00 【字号:

——改革开放30年新疆社会经济发展成就概览之二十
    改革开放30年来,新疆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一步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逐步探索计划生育工作 由单纯的行政措施向行政措施和利益导向机制结合转变,收到了显著成效,总人口增速得到有效控制,人口素质明显提高,人口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促进了经济社 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经济综合实力的增强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一、新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历程
   (一)起步开展阶段
    从1975年到1988年,共历时13年,新疆完成从汉族中实行计划生育到在全民族全面实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工作从大力宣传、积极倡导开始转向严格按照 生育政策生育,主要标志为:1988年出台政府规章《新疆维吾自治区计划生育办法》,制定了针对城乡和民汉族不同的生育政策。
   (二)全面推行阶段
    截止2000年,共历时11年,重点是加大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领导、加强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级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加强基础设施建 设,开展群众性的大规模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计划生育政策逐步为各族群众所接受,开始步入按政策生育的阶段。
   (三)综合发展阶段
    进入21世纪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步入快速发展轨道,200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开始了一场由政府与群众共同参与、综合、系统、深层次的社会发展领域 的改革,特别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应用到计划生育工作中,使人口计生工作思路、方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工作思路由行政管理向加大奖励政策、积极引 导方面转变,工作方法以服务与管理并重转变。2006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明确将 “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确立为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引下,通过综合改革,我区人口 和计划生育工作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进一步转变,整体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二、计划生育政策步入法制轨道
    进入21世纪,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定,人口计划生育步入法制建设的重要时期,以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为契机,我区于2003年1月1日实施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至此,我区的人口计生政策由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立法。2006年6月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对《条例》部分条款的修改,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建设法制政府的要求,取消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收费项目,修订和完善了行政规章制度, 规范了行政审批和许可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过错追究制、监督评估制度。目前,初步形成了以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核心,《新疆自治区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主体,行政规章制度为补充,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使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步入了依法行政、依法管 理的新阶段,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法制化。
    三、“少生快富”取得显著成效  
    三十年来,我区加快推进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已初步形成以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奖励政策,自治区《条例》规定的奖励政策 中,明确了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扶助制度、领证家庭子女升学加分制度以及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为主体,各地奖励优惠优先政策为补充的计 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解决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困难和后顾之忧。奖励政策的全面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各族群众 自觉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全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和《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家庭“十五”末为82.74万户,比“九五”期末的56.44万户增加了 26.3万户,比20年前增长5倍。截止 2007年底,全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和《计划生育光荣证》的家庭累计达108.52万户。仅2007年领证家庭就达10.53万户,其中:农牧民领 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和《计划生育光荣证》的家庭达到6.15万户,城镇少数民族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为3367户,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生育水平的 下降。
    四、计生技术与服务水平不断拓展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计划生育事业得到长足的发展,特别是2002年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以来,一批环境优美、管理优良、服务优质、群 众满意的服务站拔地而起,全区县级服务站面积平均1200平方米以上,医疗设备达29种;乡级服务站面积平均450平方米,中心乡服务站医疗设备达21 种,普通乡达15种。技术服务人员队伍不断壮大,学历、职称及专业结构都发生了根本性改变。技术服务人员由1000多人发展到现在的3000多人,其中, 高级职称占1.8%,中级占14.39%,初级职称占54.79%;临床专业人员占50.6%,护理专业占25.7%,药学专业占1.6%,检验专业占 2.9%;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7.4%,大专学历占41%,中专学历占48.4%,高中以下学历只占3.2%。同时,服务内容由宣传教育、查孕查环、上环 取环,拓展到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等领域,满足广大育龄群众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的基本需求。现在全区95%以上县 (市、区)推行了知情选择;95%以上的县、乡服务机构开展了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为群众建立了生殖健康档案,85%以上的群众每年接受一次生殖健康普查 普治;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除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优生优育科普知识以外,有的县(市)还开展了婚前检查、产前保健、孕前指导、补充叶酸和营养素。群 众对技术服务工作的满意度由80%左右提高到90%以上。截至2007年底,全区累积已有14个县(市、区)荣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称 号,有45个县(市、区)获得自治区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
    五、人口战略研究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  
    2005年,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更名为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加增强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工作职能,加强了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工作重点逐 步转到“研究战略、制定规划、创造环境、依法行政”方面,更注重探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因素的相互关系,强调从生育控制向更深更广的 人口发展领域扩展,新设发展规划处和流动人口管理处。随后全疆各级计生机构也相继更名,职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都有所加强。目前,自治区人口发展战略研 究工作已经完成第一轮与第二轮的研究课题,开始进入第三轮《新疆人口功能区研究》工作。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自治区到各地州到各县(市)都建立了网络,实现了人口计生网络直接联结基层点,并达到计生人口出生统计由乡直报到自治区。目前,按照自 治区《“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自治区人口和计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新疆实际情况自行设计系统软件工作现 已基本完成。
    六、人口再生产类型向可持续协调发展方面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在全区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 增长”的历史性转变,人口的素质明显提高,呈现人口增长与劳动就业等各方面协调发展的态势。
    1、人口总量平稳增长。30年来,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在“九五”和“十五”时期,新疆妇女生育水平下降较快,人口控制成效显著,多孩生育 得到了有效控制,孩次结构发生显著变化。1989年一孩率和二孩率分别为33.96%和20.90%,三孩(含三孩以上)率为45.14%,到2007年 一孩率和二孩率分别为53.72%和32.54%,三孩(含三孩以上)率为13.74%。妇女总和生育率由70年代的5.14下降到现在的2.2左右, 已降至政策生育水平以下。1978年与2007年相比,人口出生率由22.55‰下降到16.79‰,下降了5.8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由14.86‰下 降到11.78‰,下降了3.1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由7.7‰下降到5.0‰,下降了2.7个千分点。目前,我区总人口数达到2095.19万人,比 1978年增加862.18万人。据测算,自开展计划生育工作30多年来,全区累计少生370万人。
    2、人口素质明显提高。人口素质提高既是生活质量提高的结果,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提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坚持控制人口数量与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 相结合,在致力于经济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全市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受教育机会不断增多,文化素质和身体 素质持续提高,高学历层次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持续上升。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我区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7.73年,比1990 年提高1.21年;大专及以上、高中、初中文化程度人口比重分别为5.63%、13.37%、30.26%,分别比1990年提高3.47个、1.23 个、6.09个百分点;小学文化程度人口比重为41.63%,比1990年下降了0.98个百分点。全文盲、半文盲人口占1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为 7.73%,比1990年下降了11.8个百分点。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城乡居民的平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2000年我区居民平均预期寿 龄达到67.4岁,比1990提高4.8岁。
    3、家庭规模趋向小型。改革开放前,儿孙绕膝、子孙满堂的传统家庭观念占据主导地位,我区城乡居民家庭的人口规模相对较大,而当时的福利分房制度也使得许 多家庭因住房条件的限制而数世同堂,同居一室。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人们的家庭生育观念逐步发生新的转变,传统大 家庭逐渐被两口、三口之家的现代家庭组合所取代,家庭户规模呈现逐年缩小的趋势,两代户为主要特征的小型化核心家庭所占比重明显提高,空巢家庭、丁克家 庭、单亲家庭以及单身家庭也有所增加。2007年末,总户数增加到614.43万户,平均每户人口3.41人比1978年平均每户减少0.81人。其中, 城镇每户家庭人口为3.02人,比1980年减少1.97人;农村平均每户人口为4.67人,比1978年减少0.94人,家庭规模进一步缩小。
    4、城镇人口比重上升。改革开放之前,由于政策和制度方面的原因,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受到严格控制,城市化进程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78年,我区乡村 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73.9%,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推进城市化的体制环境和物质基础日益成熟。 1984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农村人口进入小城镇开始出现松动,为变革原有户籍管理制度创造了有利条件,为制约城市化进程 的政策和制度障碍逐步的消除,我区城市化发展逐步驶入了快车道,特别是我区行政区域的调整,拉开了城市大发展的框架,城市的聚集辐射功能和人口承载力明显 增强,推动了城市化水平的稳步提高。截止2007年末,全区城镇常住人口达820.2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由1978年26.1%上升到39.2%;乡村 人口为1274.9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由73.9%下降60.8%。
    5、人口流动不断活跃。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一些制约人口流动的体制藩篱逐渐被打破,人口的迁移与流动日趋频繁活跃,并呈现出以经济目的为主的特征, 农业剩余劳动力加快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向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流动,我区流动人口总量从1983年的30万增加到2007年的392万人,24年间 增长了12倍,平均每年增长15万人,年均增长率达到11.3%,占总人口比例由1983年的2.3%上升到2007年的18.7%,增加了16个百分 点。
    6、南、北疆人口分布格局发生根本转变。由于远离经济发展较早的沿海省区,而且交通极端落后,以横亘新疆中部的天山为界,社会经济大致分为北疆游牧区和南 疆农业区两大类。 在较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南疆各地区的人口总量大于北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各地经济水平的发展变化,人口分布发生了很大变化,南疆地区人口比重逐步下降, 北疆地区人口比重逐步上升。2006年,北疆地区人口已发展到1036.61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51.91%,南疆地区人口为960.42万人,占 48.09 %。北疆地区人口比重超过南疆地区3.82个百分点,与1949年相比,南疆人口的比例下降了22.05个百分点,人口分布的南多北少的格局发生了根本的 转变。
    7、少数民族人口稳步增长。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疆的少数民族人口仅有404.24万人。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及民族发 展,在民族地区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创造了优越的条件,人口总量大幅增加。新疆少数民族由1978年的711.25万人发展到 2007年达到1271.27.万人,比1978年增加了0. 8倍。新疆已成为少数民族人口数超过1000万人以上的少数民族省区之一。在世居的13个主要民族中,人口数量则相对集中于维、汉、哈、回、柯、蒙等6个 民族,其中:维吾尔族、汉族人口均在500万以上;哈萨克族人口在100万以上;回族在80万以上;柯尔克孜族、蒙古族均在15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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