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

来源:国家统计局设管司 日期:2013-12-24 19:03:00

     外商投资政策
西部开发将加大力度鼓励外商向中西部地区投资,鼓励措施包括:对限制类和限定外商股权比例项目的设立条件和市场开放程度,可比东部地区适当放宽;鼓励东部 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再投资;外商投资比例超过25%的项目,视同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相应待遇。
外商税收政策
从2000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对设在中国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3年内,按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信贷倾斜政策
支持西部大开发将成为国家开发银行在今后一段时间信贷工作的重点。2000年1月,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了兰州分行,业务 覆盖甘肃、青海、宁夏两省一区,直接服务西部开发。2月17日,国家开发银行成都分行与四川省政府达成一揽子协议,拟向四川省提供530亿元人民币贷款, 其中首批项目38亿元贷款已全部落实。
投资倾斜政策
交通部一方面将继续加快西部地区国道主干线的建设,另一方面将重点实施西部开发通道工程,重点视划建设8条公路大通道约需投资1200亿元。
“十五”期间,规划中的西部铁路大中型项目基建投资预计将达到1000亿元左右,到2005年,西部铁路预计将达到1.8万公里。
到2010年,中国用于林业和生态建设的投资将达到2000多亿元人民币。林业和生态建设的重点是天然林保护,重中之重是黄河的天然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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